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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不停的討論"事實"這個詞,這次,我想稍微延伸談談"事實"
就算我不知道我們該不該鼓勵善良的謊言,但至少我不認為我們該譴責說實話,即使令人感到刺耳。
我知道實話不會都是正面善良符合道德正確性的,這個世界確實也存在著許多負面邪惡不完美的事,但多虧有人願意冒著被輿論譴責的風險,提出某些令人刺耳的事實,我們才會開始正視並去討論這些議題。
我突然想到,五百年前當伽立略主張太陽中心說時,遇到社會輿論與教會莫大的批判與譴責,說你怎麼可以反對教會?一個有道德的人是不會反對神的(當時宗教和教會就是道德的權威),你反對教會反對神,那就是不道德就是有罪。所以教會將伽立略軟禁終生。直到科學設備日益發達,人們終於瞭解當時伽力略說的才對的。
每個時代都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但若因為某些言論違背了我們當下的道德標準就不管事實與否的大肆撻伐,那麼無疑就像中古世紀的教會一樣。
道德觀可能會改變,但事實不會。

常常,獲取事實是讓我們改善現狀更加進步的動力,所以我們應該鼓勵勇於提出事實的人,縱使事實往往違背我們的道德感情或令我們感到不悅。這或許有點"我愛忠言,即使忠言逆耳"的成分在吧!"

以上內容歡迎指教,若有不盡善之處也麻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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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哉問--之歧不歧視與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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