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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年前的一次東南風帶走了曹操連環艦隊的勝利希望,兩千年後弱得只能趕跑了上星期的梅雨,不過慶幸的是連籠罩我的憂鬱也一起帶走了。而今天,烈日以仰角九十度烘烤大地,虎高外的柏油路上的車子在熱氣中暈開,輪胎底下正滋滋作響。校園內古銅色的虎鐘的影子被燒成完美的哥白尼正圓形。被底座磨石子地板反射的日光更是刺的令人無法睜眼。
在攝氏25度的地下演講廳內,這裡的聽眾專注的眼神散發出對知識的渴求,當然我也不例外。"我思故我在"團隊這次邀請哲學雞蛋糕的創辦人朱家安,用哲學的角度講"言論分歧者---歧視言論的概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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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每個人都聽過"歧視"這個詞,但你真的能夠分辨什麼是歧視嗎?
想要瞭解一個圓是否是正圓,首先要先確認這個圓是否符合正圓的定義"圓上任一點與圓心等距",才能判斷它是否是正圓。
同理,在判斷某句話是否有歧視意味前,我們就必需要先知道"歧視言論"這個詞的定義是什麼。
想想看新聞媒體報導的有關歧視言論有關的例子。講者舉典型的歧視言論"2015年在搶救國文教育聯盟記者會上,東吳大學名譽教授劉源俊表示,臺灣年輕人若不培養中華文化素養,將可能會成為下一個菲律賓。"的例子。在此事件中,群眾幾乎普遍認為這是一句歧視言論。
先假設"歧視言論"的定義是:讓特定的人感到不舒服的言論
咦?乍聽之下好像有點道理,但好像又怪怪的,講者說,如果定義是那樣,那麼主張"台灣是獨立國家"顯然就是一句歧視言論,說到這裡,臺下會意過來的聽眾頓時啞然失笑。
"台灣是獨立國家"顯然不是歧視言論吧!但是它符合上述定義阿!那麼問題出在哪呢?與先前提到的典型的歧視言論比較之下不難看出:
"對於特定群體A的歧視言論所描述指的對象應該要是群體A本身"
例如說"菲律賓沒文化"的言論,否則在21世紀的德國柏林大喊"我愛納粹!"就會很彆扭的變成一句歧視言論。
確認上述條件之後,講者很有趣的再提到一個例子,讓我們判別下列哪句話是歧視言論:
1.胖子都很心狠手辣
2.胖子都很好吃懶做

大多數人都明顯的看出第二句話是歧視言論,但第一句話就似乎只是怪怪的而已。但為何我們可以輕易地判斷出後者是歧視言論,卻只認為前者的言論只是怪怪的而已呢?
講者認為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歧視言論在很大的程度上反應著對於特定團體的刻板印象,而這些刻板印象又通常不會是正面的,所以當某些言論讓特定團體的刻板印象更加被強化時,這些言論就是歧視言論。
講者認為歧視言論大概要符合三個條件:
1.此言論指的對象為弱勢族群
2.此言論描述此弱勢族群的刻板印象
3.此言論加深了此刻板印象

發問時間,有學長提問為什麼歧視言論所指的對象必須要為弱勢族群,難道我們不能歧視強勢族群嗎?講者解釋,弱勢團體與強勢團體的差別在於,強勢團體有更多的社會資本去解決歧視所造成的後果,相較之下弱勢團體在歧視面前更無反抗之力。
我覺得把對象匡定為弱勢族群似乎不是那麼恰當,畢竟"富二代都是靠爸族"同樣也加深了富二代的刻板印象,但他們並不是弱勢族群,可是我們會因為這樣就說那句話不是歧視言論嗎?顯然不會吧!其實言論的對象不必要是弱勢族群也能構成歧視言論,所以我認為歧視言論的構成要件不需要區分弱勢與否。
我問道:剛剛您說"原住民的教育程度比較不好"是視歧視言論,那如果換一個說法:原住民的教育程度低於國民平均教育程度呢?這還是歧視嗎?講者解釋,他認為歧視言論不論事實與否,就算是在事實上絕對站的住腳的言論,只要只要會讓弱勢團體的刻板印象更加深,那就是歧視言論。
這裡我也有點小意見,當我們稱某些印為刻板印象時,其實代表那些印象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不合理,例如"女生都不適合讀理組"很明顯是刻板印象的原因在於我們很清楚知道其實女生適合讀理組的人也很多,所以當然不能概括而論。而我認為,陳述一件在邏輯證據上不可被否定的事實不該屬於歧視言論,這也是我跟講者的見解最不同的地方。舉前面的例子,當你提出一則數據說明"原住民平均教育程度低於全國平均"時,我不認為這是歧視,只有當你下了"所以原住民的知識水準比較不好"的結論時,我才認為這是歧視,因為你沒有考慮到原住民比其他人更懂怎麼與大自然打交道,比其他人更瞭解自然資源的珍貴,這些知識難道不好嗎?
所以,我認為單純陳述事實並不算歧視,只有當你偏頗地解釋事實背後的意含時,才可能構成歧視。
"事實",在哲學上成為"實然"
"所以該或不該...."在哲學上成為"應然"
藉由"原住民平均教育程度低於全國平均"的這個"實然",你可以偏頗的主張"所以他們的知識程度比較不好";相反的也可以主張"所以我們應該提供他們更好的教育資源和設備,以縮小教育程度的差距"
看吧,藉由一個事實,我們可以得到兩個不同的看法,前者主觀偏頗,後者客觀理性。
當我們說某些言論是歧視時,很大的程度上我們在指責說話者的不道德,但如果連提出值得檢驗的事實證據(假設會加強特定團體的刻板印象)都會被指責歧視時,那麼還有誰願意講真話?
總結以上,我認為構成歧視的條件有三點:
1.所指的對象不分強勢或弱勢族群
2.不合理的解釋事實或偏頗的概括特定群體
3.這種解釋或概括所造成的後果對於特定群體是有負面影響的。

雖然我的見解與講者不全然一致,但多虧了我思故我在舉辦了這場講座與講者朱家安先生的無私分享,我才有機會更深入的思考與思辯。我由衷感謝!!!

以上內容歡迎指教,若有不盡善之處也麻煩告知。

延伸...

大哉問--事實道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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